@考生 7月4日可查海南“三支一扶”招募笔试成绩

2023-07-04 09:13:02 来源:海南就业微信公众号

海南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安排公告

根据《海南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要求,现将海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2023年海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1.5分。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取消招募资格。考生可于2023年7月4日8:00以后,登录海南省公共招聘网(http://zhaopin.hainan.gov.cn/),查询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现场审查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一)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参加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是按照岗位计划招募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7月6日至8日上午(为期2.5天);8:00-12:00;14:30-18:00。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提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约,并在预约时段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三)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1楼公共招聘大厅(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和邦路3号)。

(四)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报名登记表(可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现场需提交纸质版);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海南省户籍的考生提供户口本,户籍以发布公告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3年5月26日);非海南户籍但为海南省生源的考生提供高考登记表(可在本人档案中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签章“此件与原件一致”);既不是海南户籍,也不是海南生源的考生需提供海南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原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参照要求第4条);以上材料,考生需依据报考岗位具体要求,三者选其一;

4.毕业证及学位证。所有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招募岗位未要求相关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明);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过期作废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并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证书,未取得的将取消招募资格;

5.报考支教岗位的考生,另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暂未取得相应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等学校颁发的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将取消招募资格;

6.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另须出具教育部门的相关认证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期间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五)缺额递补

审查过程中,如某一岗位因取消考生招募资格导致审查人数不足1:3比例时,将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将于7月9日上午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发布递补公告,请符合递补条件的考生于7月9日(14:30-18:00)、10日(上午8:00-12:00),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相关事宜

(一)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7月12日8:00以后,登录海南省公共招聘网,选择并点击“‘三支一扶’面试准考证打印”,并使用本人账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要求打印清晰,黑白彩色均可。考生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面试时,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时间

定于7月15、16日(星期六、日)全省统一进行(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地点

海南省政法职业学院(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

(四)面试方式及总分

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五)其他说明

如因现场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募人数之比低于3:1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募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募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平均成绩的,取消招募资格。

四、咨询电话

(一)打印《面试准考证》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二)其他事项咨询电话:0898-65303502;

(三)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面试考场规则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3年7月3日

面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前,考生须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考点,逾时未至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不得着行业制服或可明显识别其身份的标饰、服装。

三、考生进入候考室前,必须仔细核对门口处《面试人员名单》中的个人信息,经考试工作人员安检后进入候考室。

四、除“两证”、书籍、资料外,书包等物品不得带进候考室,须主动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交工作人员管理。不主动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考点统一设置禁带物品放置处,但不负保管责任,请考生勿携带贵重物品到达考点。

五、进入候考室后,应自觉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桌面上,以便工作人员核验。按要求进行抽签,领取抽签号牌。

六、进入考场范围(自进入候考室起)后,不得喧哗,不得吸烟,不得随意走动,在引导员的引导下前往面试室时,须带齐个人物品,听从引导员引导。如需上洗手间,须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七、进入面试室后,只能向考官报抽签号,不得做自我介绍;面试过程中,考生须听从主考官指令,不得超过规定的答题时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家庭背景、工作单位、学校名称、笔试成绩等个人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八、不得在面试题本上涂写。离开面试室时,不得将面试题本和草稿纸带出考场。违者按违纪处理。

九、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导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到待分室等候领取《面试成绩通知单》。考生领取《面试成绩通知单》后需签名确认并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十、考生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监督,对不予配合的按有关规定处理。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取消其招募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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